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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信用卡消费已成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,尤其是在年轻人中使用频率就不言而喻了,信用卡的爆发使犯罪分子将注意力集中在信用卡背后。各种各样的欺诈手段,新型手段层出不穷,即便银行有了严格的风险控制系统,也很难完全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。如果您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则可能会踩上法律红线,使自己遭受不可预测的灾难。下面这个案例,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去年,某公安局将涉嫌信用卡欺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带回,并破获了一起信用卡欺诈案。
2013年5月,警方收到银行的举报,称信用卡持有人张某将其信用卡透支,所欠本金超过4万元。经银行多次催款后,张某均未还款。
接到报警后,民警立即将此案展开调查,并在网上追捕张某。7月18日,警方在一家网吧逮捕了张某。
经核实,张某于2007年9月申请信用卡。到2009年10月,他已累计透支本金超过15000元。在银行反复催收的情况下,他仍然拒绝退还并关闭手机逃匿。到2012年5月份已经长达31个月了,本金,利息和滞纳金的总额表明,应偿还的款项超过4万元。目前,张某已被警方拘留。
2013年,公安局开展严打经济犯罪,共查处信用卡欺诈案件73起,抓捕恶意透支犯罪嫌疑人23人,追回恶意透支的本金及部分利息30余万元,其中恶意透支之类的案件就有61起。占信用卡欺诈案件的83.4%。其中大多数是由于持卡人的法律意识薄弱,并且不了解信用卡透支后不付款的严重后果所造成的的。
北京刑事辩护网提醒:
如今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信用卡消费。就在人们习惯了这种便捷的消费方式后,与之相关的新的信用卡欺诈案件急剧上升。如果信用卡透支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,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,即属于恶意透支。通过恶意透支信用卡欺诈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因此,对于持卡人,使用信用卡时,他们应树立诚信意识,力所能及,及时还款,避免不良的银行信用记录和“不小心”违反刑法。
同时,银行还应严格检查申请人的资料,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,从源头上避免扼杀恶意透支的情况发生。只有知法,懂法,才能遵法守法,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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